2015年11月7日 星期六

美國是投資移民天堂



越來越多的中國富人申請投資移民美國,其中90%申請者選擇「區域中心移民方案」,通過個人身份、用50萬美元的投資金額、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即可能合法移民美國。梅明瑾提醒移民者,注意海外報稅、綠卡持有者離境、轉款等問題。08年以來,美國的投資移民申請者中70%來自中國。

移民美國的中國申請者,自08年以來,越來越多,「投資移民」這個詞彙不再高不可攀。隨著世界經濟格局的洗牌與中國人經濟實力的增強,很多人通過向美國遞交EB-5投資移民申請材料獲得投資移民簽證。本刊特別訪問美國戴維斯律師事務所的梅明瑾律師,分析美國投資移民政策的新形勢。

資料顯示,中國投資移民現象自1990年開放至今,至2008年才真正火熱起來。為吸引外資,創造就業機會,刺激美國經濟增長,美國政府於1990年在《美國移民歸化法案》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者創立了基於就業的第五類優先移民類別,又稱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投資移民 ,以鼓勵外國投資者通過投資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

美國每年約有一萬個簽證名額分配給合格的外國投資移民申請人,但實際申請者在很長一段時期一直遠低於這個名額。08年以前,移民局每年接到的EB-5申請不足千人;而08年以後,這個數目以幾何指數的程度上漲,6年間從幾百個批准名額一躍至數千個,去年實際批准了8000個名額。中國人佔了大頭,大約70%以上申請者都來自中國,其餘主要集中在俄國、韓國、印度和一些新興的發展中國家等。

投資移民為何突然火熱起來?梅明瑾提出了四點因素。首先是宏觀經濟環境變化,08年金融危機對美國經濟造成重創,銀行基本上無法提供貸款,投資商缺乏資金流入,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對外資的需求猛增。其次是政策環境的變動,從統計資料來看,08年前後,移民局對投資移民簽證的批准率從20%左右調轉為80%左右,審核標準大大降低,增加了投資移民者的興趣。第三點是中國本身的經濟騰飛,人民幣升值,讓中國人「移民得起」,有了投資移民的資本,以及相應的抵抗風險的能力。最後一點是軟性因素,子女教育環境、食品安全等軟實力也使移民海外對中國人頗具吸引力。

「區域中心移民方案」最受歡迎
在EB-5投資移民方案的一萬個名額中,有3000個簽證名額預留給投資到高失業率的目標就業區(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又稱TEA)創立新企業的投資移民者,另外3000個簽證名額預留給投資到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s,又稱RC)的投資移民者。在後一種申請方式中,申請人的投資金額只需50萬美元以上,并需要證明區域中心正在按照其被批准的商業計劃運營,創造就業機會。

2009年度在美國移民局收到的所有投資移民申請中,通過區域中心的方式申請的人佔據了90%。區域中心專案吸引海外投資者的最大原因,是「創造就業機會」條件的放寬。「區域中心移民方案」是美國政府於1993年起特別設立的一項試驗性移民法方案,即投資人若投資於通過美國政府核准的「指定區域中心(Designated Regional Center)」,則移民申請條件中對「須直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的規定,可放寬為「直接或間接創造十個就業機會」。這使得EB-5 成為美國所有美國移民類別中,申請核准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也就是說,通過區域中心移民方案,投資者提供的就業機會不僅局限於自己名目下的公司員工,還包括間接製造或吸引過來的其他崗位。如果投資者開發了一幢大樓,他只需要一個10個人不到的管理團隊,但是大樓的安保、保潔等工作崗位,即使是外包專案,也會計算在這個大樓所間接創造的就業機會中。

創造十個就業機會即可投資移民
至於吸引而來的就業機會範圍就更廣了,大樓中開發的商場內的各類商店所僱傭的員工,即便與投資者本人公司沒有任何直接關係,在區域中心移民方案中也可以被計入其中。

此項規定的放寬,將投資項目細分出了多個單一的子項目,使投資人無需直接承擔創造就業的成本以及經營管理的責任,這對於多數不熟悉美國商業環境的投資人而言無疑是個福音。梅明瑾介紹,現在比較熱門的投資項目是做勞動力密集型產業,例如大型酒店、餐館、超市、會展中心、退休養老院等。如果要滿足在50萬投資額內,兩年內僱傭至少10個人的條件,投資勞動力密集型產業是相對比較容易成功的一種方式。

此外,與以往直接投資、參與管理到行業中相比,區域中心的投資方式也要省心得多。只要證明所有資金來源合法,就可以把資金投到區域中心去,委託進行打包式統一管理。這種打包體系非常完善,甚至包含指定的律師團隊。

區域中心的投資移民方案為美國帶來了大量外資。梅明瑾估計,每個這樣的名額可以帶來至少50萬美金的投資,這還沒包含附帶的隱性消費。

這樣計算起來,僅區域中心移民方案一項一年就可以帶來多達50億美金的資金,而且這只是在高失業率地區或邊緣地區的數據。梅明瑾認為,整個區域中心投資項目中,有三分之一可以帶來100萬美金的年投資額。而多年來,中美兩國之間的相互投資也只有約1000億美金。

申請區域中心移民方案的大多是個體。中國的大型公司、民營企業在美國投資,則主要通過跨國公司的方式。投資移民需要五年左右的時間才可申請到為期10年的正式綠卡,而通過跨國公司的方式,則只需一年多就可拿到,時間成本較低。

區域中心移民方案相對較低的門檻吸引了大量中國個人投資者,也帶來了一種新的趨勢,即「中國人在美國先建立區域中心,再吸引更多的中國人前去投資」。這種投資也可以作為申請投資移民的資格。這形成了一個由中國人組成的移民循環鏈,梅明瑾笑稱,中國人可以「介紹中國的親戚朋友去投資他投資建立的『區域中心』,一起申請移民。」

在梅明瑾看來,區域中心移民方案不僅為美國帶來資金,也為它輸入了人才。這也與美國作為一個移民國家的立國方針相一致。

移民美國的稅務與法律風險

對於成功申請到投資移民美國的國人,梅明瑾提示有三點需要注意。首先是繳稅方面,即投資移民申請者需要理清所持資產需要向本國和美國分別繳交多少稅金。美國居民在移民法上的定義範圍比稅法更為寬泛,除了綠卡持有者,如果在持有工作或旅遊簽的情況下,一年中在美國居住超過183天,也可以視作美國居民,都需要交全球收入稅。

梅明瑾介紹,現在美國和所有較發達國家包括中國之間,一般都避免雙重扣稅。舉例來說,如果持有美國綠卡的中國公民在中國要繳的稅率是20%,在美國是25%,則只需向美國支付差額部分5%的稅款。梅明瑾建議綠卡持有者堅持每年報稅的義務。由於中美在反貪污、洗錢、電匯欺詐等方面,對彼此的銀行財務情況的知情需求日益增長,特別是美國近年在反恐方面打擊力度的加強,使得美國對外資的監控抓得很緊。

同樣需要注意上報的還有海外銀行帳戶資產。美國相關條例規定,海外超過一萬元的帳戶需要向美國政府上報。雖然不會審查每個人的帳戶,但一旦抽查到報稅缺漏等情況,懲罰力度很強,自覺報稅則可以為申請者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第二個需要注意的是綠卡資格的保有。永久居民身份是為有意在美國長期生活的人設置的,理論上一年中大部分時間應該居住在美國,相關法律規定,綠卡持有者不得連續在美國境外停留180天或以上。而實際上,由於中國綠卡持有者不需要放棄本國國籍,近年來,不少申請者中發生「挪人不挪位」的現象,取得綠卡後便返回國內繼續生活。移民局對此會記錄在案,離境時間過長可能會在再次入關時被移民官質詢,甚至吊銷綠卡。梅明瑾建議申請者每半年至少入境一次,如果需要離開美國超過半年,最好申請一張回美證,也稱作白皮書(Reentry Permit),是美國政府允許永久居民到外國旅行後再返回美國的一種入境許可,有效期通常為兩年。白皮書的作用好比請假條,向美國政府事先請假,以免除被取消永久居民資格的風險。

最後一點需要關注的是轉款問題。為了避免電匯欺詐的嫌疑,海外投資的款項使用一定要保存完善的證明材料。洗錢、電匯欺詐或海外漏稅等都屬於刑事犯罪,一旦引起美國方面注意,提出指控,資產安全就會受到很大風險。

港人移民美國數量也在上升
中國投資移民美國的人數正在迅速增長,從2010年獲得EB-5有條件綠卡的772人,到2012年的6124人,在短短兩年裡就增長7倍。在香港,除去投資移民,港人選擇其他方式移民美國的數位也在增長。根據美國國務院資料,過去三年平均每年有逾7000名港人參加綠卡抽籤申請,13年度的抽籤港人數目較12年度微升百分之四;而中籤港人在2012年度及13年度分別為54名及92名。香港保安局估計由11年至去年,每年平均約有8000多名港人移民外國,其中美國、澳洲及加拿大均為熱門移居國家。

今年10月至11月初,美國國務院推出新一輪多元化簽證(綠卡)抽籤申請,只接受網上報名,申請條件至少須擁有高中文憑或兩年工作經驗等。這也使不少缺乏資本的年輕人士或中產人士躍躍欲試。





From: 亞洲財經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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